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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新版交强险2月起实行 总赔偿限额12.2万元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6 09:09:23 阅读:433 次

        中新网1月11日电 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旧保单持有人在2月1日零时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新的12.2万元赔偿限额标准执行。
新版交强险的总赔偿限额确定为12.2万元。与此前的听证方案相比,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了1万元。

  自2月份起,交强险42个车型中将有16个车型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5%至39%不等,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降费平均幅度10%左右。从2月起,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将由现行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

  此外,保监会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2007年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多方观点在这次听证会上展开了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