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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涉外交通那个事故的含义和分类

作者:时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30 05:04:54 阅读:495 次

涉外交通事故法律关系是指交通事故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交通事故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均为涉外交通事故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在法律适用上以《民法通则》第146条(该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估计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为依据。

      涉外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特点分两种:1、在国内发生的涉外交通事故。2、在国外发生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