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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中机动车的责任如何确定?

作者:黄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07 14:35:14 阅读:2151 次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一般都会对事故做出认定,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事故的责任等记载下来。一般来讲,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无法认定。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没有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如下:1、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5%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10%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