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近日召开立案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表彰总结大会上宣布,该市法院立案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17家法院被授予“上海法院立案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8年,上海法院共审查立案各类诉讼及执行案件36.19万余件,其中一审案件23.78万件;办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310件;处理来信和网上信访件7.63万件,接待来访约4.2万人次;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171件。4月,上海高院在全市法院部署以“把立案接待大厅建设成为公平、讲理、文明的法院窗口”为目标的立案接待大厅达标创优活动,全市各法院在开展“司法为民”重要举措之一的立案接待大厅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功能、制度、设施、服务等多方面入手,使立案大厅功能进一步丰富、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服务进一步规范。
上海高院院长应勇要求全市法院2009年要在立案接待大厅建设的规范实施、深化提高上做文章。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已有功能设施要管好用好,不足之处要补充添置;二是以建立袁月全信箱为契机,全面落实诉前咨询和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建立立案接待大厅庭长或审判长轮值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