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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广东湛江三青年多次以招嫖为名抢劫卖淫女获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8 11:37:44 阅读:474 次

        记者15日从广东湛江遂溪县法院获悉,当地三名青年多次以招嫖为名将卖淫女骗到宾馆后实施暴力抢劫。目前,该三名青年已被依法判处八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晚八时许,陈某活、陆某照、陆某荣窜到遂溪县城某宾馆开房住下,并叫来卖淫女周某、王某。众人在房中暧昧期间,陈某活、陆某荣突然从床头柜拔出水果刀,顶着王某和周某的脖子,威胁其二人不准动,接着再用纤维绳和透明胶布将她们的手、嘴封绑,然后对王某和周某进行搜身,当场抢走一台黑色诺基亚手机及现金七百元人民币。得手后,陈某活、陆某荣迅速逃离现场。


        据陈某活、陆某照、陆某荣供述,从去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他们三人使用暴力抢劫了十六名女青年的财物,其中陈某活参与作案七次,劫得手机、现金共值四千多元人民币;陆某照参与作案五次,劫得手机、现金共值三千多元人民币;陆某荣参与作案三次,劫得手机、现金共值一千多元人民币。

        当地法院审判后,依法判处陈某活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陆某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陆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