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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曝光300"老赖" 结案件数暂居全国首位

作者:南方日报 记者 戎明昌 通讯员 林劲标庄秀银 发布时间:2009-02-10 20:08:45 阅读:249 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2月9日)向媒体通报了300名欠款数额大、时间长和影响较大的“超级老赖”名单,并在广东法院网(www.gdcourts.gov.cn)上公布。

  省高院表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全面转入攻坚战,到4月份前将集中攻破一大批“骨头案”。这些不履行债务的名单将由省法院提交给有关执行联动部门,从生活、生产、经营等方面限制,形成包围圈,赖债者将无路可逃。

  网上追逃“老赖”将无处遁形

  被申请执行人毛某欠下珠海市金宇发展公司119万元投资款后消失,珠海中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毛某为了逃避执行,竟然化名姜嘉莉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与罗某、李某共同出资在北京市注册成立了某科技有限公司,其出资额高达1080万元。鉴于毛某故意隐藏、转移财产,造成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严重后果,法院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公安部门三次前往北京拟对毛某进行抓捕时,其又去向不明,案件再一次陷入困境。今年初,经群众举报,在周密部署下,被执行人毛某终被抓获。被执行人毛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之下迅速将100万元汇到法院执行款专用账上。但等待她的仍将是法律的制裁。

  “为了执行该案,承办人多次前往北京,总是无功而返。一旦老赖故意躲避执行,许多案件将无法得到彻底执行,而因此付出的司法成本也是无法估量的。”一位从事多年执行工作的法官对记者说道。而在刚刚召开的全省执行清案第三次视频会议上,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省清案办负责人陈华杰向记者透露,目前省清案办正在协调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就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对符合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实行“网上追逃”、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等问题提出相关执行联动措施。

  据省清案办公布数据,全省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案件达19513件,查控财产案件22732件,公开曝光老赖2709人,限制出境155人,罚款177人,司法拘留830人,采取强制审计、搜查等其他强制措施2075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义务人采取强制措施81人,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

  执行出问题领导要连带担责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务必按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在6月底前全面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省高院还明确了执行监督的三个重点:一是执行中的腐败现象,二是执行中的消极不作为,三是执行中的乱作为。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按照以下七条标准来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即必须对执行的裁决权、实施权实行分离;必须大力推行执行公开;逐步扩大当事人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在执行关键环节、部位的硬性标准;明确岗位责任、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法定框架内细化执行规则;必须畅通举报和查处机制。依据最高法院要求,如果执行工作出了大问题而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落实,要追究主管院长和局长的连带责任。省高院将结合清案对全省法院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据统计,自去年11月底到今年1月31日的两个月间,广东省执结积案36920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数的60.39%,执结标的额为355亿多元,实际到位为118亿多元。根据全国清案办第一期通报,广东法院执结案件数位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