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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2010年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时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07 02:11:24 阅读:617 次

2010年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6.8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5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82元/年(该数据为预测数)(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丧葬费约为14007元(职工平均工资28015元/年,该数据为预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