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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2011-04-07 14:09:07
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以前是南汇黄路农村人,老婆是周浦镇人并且是一家航运公司的职工.后来跟老婆也到周浦这家单位,我们所从事的跑船工作,常年在外!所以我就把农村房子借给隔壁的邻居居住,让他们照看一下房子,几年之后我所在单位倒闭了!当时因为单位里要办理失业员工协保,则户口必须是非农业户口,所以在04年4月份的时候我就把户口从农村迁出,至今已经有7年的时间!在这期间里因为夫妻间感情破裂与07年离婚,当时因为我还在外继续工作!现在已经退休又因为离婚,所以我想把户口再迁回原址,但他们却告知不可以迁移并且说明已经没有我的宅基地房子,这宅基地房子原本是我们家老人传下来的,我就不明白几年里就算有什么变更或者其他原因也应该通知我本人才是,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我现在离异又没有房子,这户口问题应该怎么办?我想要个说法,请社会知情人士帮帮忙,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期盼
RE:宅基地

时律师
2011-04-10 18:50:57
您好:一般情况下,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给集体所有制成员的,你的问题请具体咨询村委会或其它相关主管部门。

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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