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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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熊 2011-02-24 14:51:59 |
我父亲祖籍江苏苏州光福镇,我爷爷1960年去世后留下4间厢房,(联在一起,实际上就是一间大屋里四间房间)按当地习惯,弟兄俩各得2房.我父亲1953年从老家来上海,在上海工作至退休,现已78岁,常住上海,具有上海户籍.去年3月我大伯(我父亲的亲哥)因病去世.我大伯于1987年向镇政府申请将原属于他的房拆除建三间二层楼房,并在申请表中写明我父亲的房屋间数.根据村镇建房若干规定,镇里批准了宅基地建房申请,我父亲的二间房一直保留到去年6月,被我大伯的儿子私自拆除并在原址上建了二间平房并私自出租.我父亲得知此消息后,先后几次去老家并通过村委会请我大伯的儿子一起讨论此事,因他拒绝,故准备向所辖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或赔偿.请问:起诉的理由是否对,另外由于我父亲常住上海,一年回去1-2次,住1-2天就回上海,国家或地方对类似情况特别是1984年人口普查后核发的宅基地证上没有非常住当地的人在祖传房屋纠纷问题上的处理.谢谢. |
RE:有关房屋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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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律师 2011-02-26 08:50:19 |
您好:建议咨询苏州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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