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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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火神 2011-07-19 16:02:38 |
本人今年57岁,2008年2月1日进一日资企业门卫工作,签了合同,到2011年6月30日到期,签了每天上班40元(所有总收入),每月上班时间约300小时(12小时一个班),期间,单位没有缴纳任何费用。6月27日,该单位有关负责人突然通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后据了解,重新聘用了一个64岁农民。 请问:可获得哪些补偿。 谢谢! |
RE: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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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律师 2011-07-25 09:33:45 |
您好: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你只能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相关保险。
时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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