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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离职问题

VV
2011-05-05 15:44:47
您好,我是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上海长征医院聘用的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合同在今年12月份到期,我在4月份提交了辞职信,申请5月底辞职,医院不同意,要求我工作到合同到期,请问这合法吗? 另外,《文职人员条例》有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文职人员必须在单位再工作6个月(也就是到今年10月份),请问这合法吗?
RE: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离职问题

时律师
2011-05-08 16:17:16
您好:对于军队的在职人员,不使用劳动法的规定。故还需和部队协商。

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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