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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

hsz9712
2011-06-19 10:35:59
案件经办人只给了一个口头认定结论,当事人不服,该经办人即称进入复议,复议期一个月。请问,当事人该如何获得公正? 火灾时间:5.13下午一点多 火灾地点:崇明县陈家镇 主要经过:芦苇装船,不知何故发生大火,至第二日下午晚些时候方扑灭。 咨询:事故已过去37天,至今不能收到事故认定书。 船压一天,损失增加一天。 不知何时能收到事故认定书,当事船何时放行?
RE:火灾事故认定

时律师
2011-06-21 19:30:00
您好:你还要和事故处理主管部门沟通协商。

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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