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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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nny 2011-03-18 20:25:13 |
你好!去年九月份的时候我把我的车转手给我的同事,总价三万五仟元,事先说好先付三千块首付,然后每月还一万无,但之后一直没有履行承诺。直到过年后,我要求他写了一张借款,就还款做了个书面的协议,但之后一段时间仍然没有按照协议还款,最后他因要逃避债务旷工多日而被单位劝退,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我也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我现在就有一张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我现在准备起诉法院。但现在我不知道我通过司法途径能否拿到欠款,不知道他的住址就寄不到传票,他户籍地址不是他实际居住的地址。如果找不到他欠款有没有可能拿回。 |
RE:关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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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律师 2011-03-19 20:18:27 |
您好:如果实际居住地址和户籍地址不对应,而您又不知道他的确切住址的话,也只能让法院公告送达,如果公告后如果他还没有出现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他的财产线索的话,您直接提供给执行法官就可以了,法官会执行的。
时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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