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宜
|
|
|---|---|
![]() 小张 |
我司为甲司加工一批货,因不是第一次合作,故没签合同,只有货单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以前合同都注明货到30天甲司直接汇款到本司帐上。此次已过了付款期多日,甲司还是拖延。本司如提起诉讼,有多少胜算。法院会不会认为本司给了甲司发票就证明甲司已付款给本司。 |
RE:公司事宜
|
|
![]() 时律师 |
您好:没有书面合同,并不代表合同关系不存在,是否能胜诉,主要看现有的证据能不能证明您主张的事实存在,如果能证明,胜诉应该没问题。
时律师 |
联系方式
- 上海法律咨询网
- 首席律师 时瑞芳律师
- 电话:021-51870692
- 手机:13795267006
- 地址:上海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B区606室(近铜川路口)
- 邮编:200333
在线咨询
- 律师代理案件收费标准及方式(2010-07-14 23:02:23)



:公司事宜

RE:公司事宜